哈尔滨刑事案件律师提示您我国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根据该罪可能判处的刑罚时间长短而定。可能判处五年以下刑罚的,追诉时效是五年,可能判处五年到十年的,追诉时效是十年,可能判处十年到十五年的,追诉时效是十五年,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二十年以上仍然需要追诉的,可请求检察院批准。
同时,我国刑事追诉时效又有特别时效制度。一是只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了,不管过了多少年,都可追诉。二是在追诉时效期间内又犯新罪的,自新罪之日重新起算追诉时效。
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期间,适用于已经实施犯罪行为却没有被刑案侦查机关立案侦查的犯罪案件。
已经被立案侦查的刑事案件的犯罪行为人没有归案的属于潜逃,没有追诉期限限制,案件要一追到底。
依据【九七年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
一,法定刑期不满五年的案件经过五年后不再追诉。
二,法定刑期不满十年的案件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三,法定刑期为十年以上的案件经过十五年不再追诉。
四,法定刑期为无期、死刑的案件经过二十年不再追诉。
五,经过二十年以后还认为必须追诉的案情报检察院核准。
刑事案件追诉期间从犯罪行为实施之日起算。
诉讼期应该怎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