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的变更登记包含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各种事项的变更登记,每种事项的变更都有其相应的具体规定,下面是哈尔滨刑事案件律师收集整理的有关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的相关法律规定的介绍,希望对您了解企业法人的变更登记有所帮助。
一、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章变更登记
第十七条企业法人改变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经营期限,以及增设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企业法人分立、合并、迁移,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三十日内,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开业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二、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的文件、证明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注册书》。
2)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
3)变更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任、免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由企业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变更经济性质的,需提交有关部门资产归属的认定文件;变更住所或经营场所的,需提交新住所或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变更经营范围涉及行业管理部门专项审批的,需提交批准文件;变更注册资金需提交验资证明;变更名称的,须提交登记机关签发的《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4)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企业章程的,应提交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企业章程修正案。
5)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6)其他文件、证件。
7)领取《营业执照》的经营单位和企业法人分支机构改变登记事项,应当按照企业法人变更登记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的法律规定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法定代表人不能或者不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的,由拟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决议签署变更登记申请书。
2)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变更决议或者决定。
3)变更登记事项涉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4)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5)变更住所的,应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
6)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交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和新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备案书。
7)变更注册资本的,应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对公司注册资本增加部分或者减少后的注册资本的验资证明。
8)变更股东或发起人的,应提交新股东或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股权转让的有关文件。
9)变更公司名称的,应提交公司登记部门出具新的名称核准通知书。
10)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