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峰律师,中共党员,合伙人律师。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
手机号码:13945086433 电子邮箱:Lzf277619165 163.com
执业证号:10301201710726020
李子峰律师2014年毕业于哈尔滨工程大学,2016年加入黑龙江思普瑞律师事务所,专职从事刑事辩护工作及公司法律顾问工作。2017年取得律师执业证正式执业。
自进入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实践工作开始,至今已参与办理刑事诉讼案件五十余起、民事诉讼案件二百余起(限裁判文书网可查询案件),且负责省内多家知名企业,包括:哈尔滨第 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哈尔滨西城红场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哈尔滨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丰富的法律实践工作使本人对法律的理解更加深刻、对法律的运用也更加娴熟,目前,本人充分认识到,实践赋予了理论鲜活的生命力,并不断深化自己对整个社会的理解深度。执业至今,本人一直保有最初对法律的热爱,对律师工作的热爱,逐渐形成了“职业、专业、敬业”的办案风格和工作态度,不仅取得了当事人的充分认可及信任,也取得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其他人员的尊重及认可。2022年成为哈尔滨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
经典案例:
万某某故意杀人、非法持有枪支案(无罪)
刘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未批捕)
郭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不起诉)
王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孟某某受贿案
梁某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破坏生产经营、非法拘禁、虚假诉讼案(无罪)
王某、赵某、许某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案(摘“恶”)
周某某虚假诉讼案(摘“恶”)
颉某开设赌场罪(不起诉)
顾问单位:
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 一工程公司、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三工程公司、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黑龙江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哈尔滨西城红场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哈尔滨国际饭店有限公司、哈尔滨宝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黑龙江建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投资有限公司、哈尔滨市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亚泰矿产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哈尔滨中药四厂有限公司、哈尔滨五六七漫天地购物广场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