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律所介绍夫妻债务如何承担。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1、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上述两种情况的证明责任由主张权利的债权人承担。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按照司法解释的规定,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欠下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就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因此,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这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项规定的情况,“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双鸭山律所民事侵权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并造成损害,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的行为。著名律所民事侵权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1 、行为违法,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2 、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是指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导致的人身或财产的不利益。这种不利益是指一切受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权利与利益所遭受的不良状态和不良后果。3、 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4、 有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双鸭山律所房产纠纷也称房地产纠纷。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著名律所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房地产纠纷是指在房地产开发、经营和管理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房地产权益而产生的争议。实际上也就是房产(房屋权益)纠纷和地产(土地权益)纠纷的总称。其当事人既可以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房地产管理机关,其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涉外房地产关系中的外国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和港澳台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双鸭山律所《合同法》是2009年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隋彭生。本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依据,系统、全面地介绍、阐释了合同法基本原理、基本规则。著名律所合同法律是关于市场交易规则的法律,不仅与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密切相关,也与人民群众的生活密切相关,因而是"适用频率最高"的法律之一。在法律院校、系的教学计划中,基本没有不设合同法课程的。在非法律院校、系的教学计划中,也经常设置合同法课程。合同法律是民事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将其作为独立的课程来设置,说明了合同法律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