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为仲裁常见形式之一,通常情况仲裁会有相应的法律程序。作为使用率较为频繁的劳动仲裁程序,是外出务工者必备的法律常识之一。那劳动仲裁程序有哪些?哪些劳动仲裁程序又是作为务工者必须了解的呢?接下来,佳木斯辩护律师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劳动仲裁程序必备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劳动仲裁一般分为四个步骤:当事人申请、审查受理、仲裁前的准备、仲裁审理。其中当事人申请是劳动仲裁程中及为重要部分,申请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否者难以通过第二步的审查。劳动仲裁,程序简便,时间比较短。劳动争议需要快速处理,当事人一般都不愿意在纠纷处理上花费很长时间和很多精力,仲裁正好适应了这一要求。当然,因其涉及问题较为专业,所以小编建议大家最好是委托专业律师处理,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或有其他疑问需要找律师咨询,欢迎来佳木斯辩护律师进行在线法律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有的网友咨询我们佳木斯辩护律师若信用卡出现不良记录,会不会就办不到房贷了。其实不是的,比如信用卡逾期的不良记录,商业银行规定一般逾期次数不超过6此就可办理。每个银行的规定不一,需要具体查询。能否办到房贷,是商业银行说了算,一般逾期次数不超过6此就可办理。要注意,信用卡逾期后切记不可随意销卡,不良记录就会一直存在。如果是因为非个人原因而出现了不良记录,可要求银行开具非恶意欠款的证明。如果逾期非常严重,已被列入银行“禁贷黑名单”,那就只能全款买房咯。要特别注意的是每家贷款银行的规定不太一样,有的银行逾期还款6次,两年后逾期记录就会被取消。所以要事先向房贷银行打听清楚,避免出现信用不良记录。大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佳木斯辩护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想要创办企业,首先我们得了解相关规章制度。那么针对于企业法人法定代表这一点来说,其企业法人登记的程序是什么?如果您也有相关疑问,以下由佳木斯辩护律师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企业法人登记的程序:受理:申请人申请企业法人登记,按规定向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构申请,并按要求提供规定的文件,登记机构审核认为登记注册材料齐备,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审查:主要是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明和填报的登记注册书是否符合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等等。《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一)全民所有制企业;(二)集体所有制企业;(三)联营企业;(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五)私营企业;(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业。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佳木斯辩护律师相关律师。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最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请看佳木斯辩护律师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了解!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佳木斯辩护律师欢迎您的来电咨询。
佳木斯辩护律师介绍债务担保人必知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以下九点:1尽量只提供一般保证,保证担保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法》第17条赋予一般保证人一个先诉抗辩权,即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通俗的讲,债权人只有通过诉讼途径向债务人追偿,在债务人的财产被执行后保证人才对不足部分承担责任,这样,担保财产损失的风险就相对小些。2最个担保时,最好明确保证份额或当后顺位担保人,《担保法》第12条规定了共同保证中的按份保证,所以尽量承担份额较小的担保责任。另外,根据《物权法》第176条的规定,如果保证与担保物权并存时,最好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债权人应优先选择其他担保方式实现债权,仍不能全部受偿时,才可以要求本人承担担保责任。所以佳木斯辩护律师提醒大家要了解详细情况再做决定。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宅基地房产的出租变得炙手可热,而一房养三代也成为了不少村民的梦想。宅基地虽然以家庭为使用单位,但却登记在户主个人名下,从而导致产生宅基地的继承问题。那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呢?佳木斯辩护律师来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从上述规定可知,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所有权属于集体,而使用权是因“村民”的身份而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基于宅基地的以上特性,法律暂未确认宅基地的继承权。同时,由于国家对土地和房屋实行分开管理,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而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继续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佳木斯辩护律师欢迎您的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