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化,宅基地房产的出租变得炙手可热,而一房养三代也成为了不少村民的梦想。宅基地虽然以家庭为使用单位,但却登记在户主个人名下,从而导致产生宅基地的继承问题。那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呢?哈尔滨交通事故律师来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宅基地能否继承?从上述规定可知,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所有权属于集体,而使用权是因“村民”的身份而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基于宅基地的以上特性,法律暂未确认宅基地的继承权。同时,由于国家对土地和房屋实行分开管理,而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依法继承,而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当然可以继续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哈尔滨交通事故律师欢迎您的来电咨询。
哈尔滨交通事故律师来介绍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欢迎咨询哈尔滨交通事故律师了解更多。
哈尔滨交通事故律师民事侵权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并造成损害,违反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的行为。著名交通事故律师民事侵权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1 、行为违法,是指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强制性规定。2 、损害事实,既包括对公共财产的损害,也包括对私人财产的损害,同时还包括对非财产性权利的损害。是指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导致的人身或财产的不利益。这种不利益是指一切受法律承认和保护的权利与利益所遭受的不良状态和不良后果。3、 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客观联系,即特定的损害事实是否是行为人的行为必然引起的结果。4、 有过错,是侵权行为构成要件中的主观因素,反映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心理状态。
哈尔滨交通事故律师为大家介绍担保的期限有多久?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借款人到期不还款时,债权人必须先通过诉讼或仲裁要求借款人还款。只有在借款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后,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连带担保,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通过以上交通事故律师哪个好是介绍,如果还有疑问欢迎资讯我们。
对于企业增资之后,在注册资本的计算上就要进行相关的改变。那么,增资后注册资本怎么算?这是大家需要了解清楚的一点,才能知道具体的规定是什么。这对于企业来说也是很重要的一点,下面哈尔滨交通事故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公司法增资的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哈尔滨交通事故律师相关律师。
公司在成立时都有一定的注册资本,那么,公司注册资本可以动用吗?这是很多想要创业的朋友在成立公司之前都要考虑的问题,毕竟初创公司资金都是比较紧张的。下面哈尔滨交通事故律师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知识来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注册资金可以动用,但是必须符合以下规定:注册资金随实有资金的增减而增减,进行变更登记。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规定:“注册资金是国家授予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自有财产的数额体现。企业法人办理开业登记,申请注册的资金数额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按照国家专项规定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注册资金数额是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法人所有的财产的货币表现。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企业的注册资金应当与实有资金相一致。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的来源包括财政部门或者设立企业的单位的拨款、投资。以上就是哈尔滨交通事故律师关于公司注册资金是否可以更改的介绍。